平凉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责任编辑:景伟华
  • 来源:平凉市公安局
  • 时间:2024-01-16 17: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凉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贡献公安力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平凉市公安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平凉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和“平凉公安”微博号等渠道和形式进行公开,也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及时公开信息、开展宣传,并积极公开报道公安重点工作,做到报刊网端齐发声,重点、亮点工作相继在中央、省、市级重要媒体刊登报道3100余篇。平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更新警务动态584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960余条,用户数量69700余人;微博发布3560余条,粉丝数量97000余人。严格按照留言办理相关规定,高效办理,及时答复,共受理市政府门户网站留言37条,人民网留言1条,其中业务咨询5条,投诉举报8条,意见建议6条,交通问题10条,治安类问题7条,办结37条,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也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细化落实公开程序,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优化设置网站栏目,丰富网站内容保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解读材料同步整合、同步审批、同步部署。加强新媒体平台运用,开展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五)强化监督保障。应时代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岗位具体工作人员和职责,加强上下联系和业务培训指导,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不断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6万件次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19.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整体工作水平还不够高、公开程序还不够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建强公开队伍,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平凉市公安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平凉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6 17: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凉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贡献公安力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平凉市公安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平凉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和“平凉公安”微博号等渠道和形式进行公开,也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及时公开信息、开展宣传,并积极公开报道公安重点工作,做到报刊网端齐发声,重点、亮点工作相继在中央、省、市级重要媒体刊登报道3100余篇。平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更新警务动态584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960余条,用户数量69700余人;微博发布3560余条,粉丝数量97000余人。严格按照留言办理相关规定,高效办理,及时答复,共受理市政府门户网站留言37条,人民网留言1条,其中业务咨询5条,投诉举报8条,意见建议6条,交通问题10条,治安类问题7条,办结37条,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也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细化落实公开程序,在建立健全相关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优化设置网站栏目,丰富网站内容保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解读材料同步整合、同步审批、同步部署。加强新媒体平台运用,开展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五)强化监督保障。应时代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岗位具体工作人员和职责,加强上下联系和业务培训指导,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不断推进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6万件次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19.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整体工作水平还不够高、公开程序还不够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建强公开队伍,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平凉市公安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