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责任编辑:景伟华
  • 来源:平凉市公安局
  • 时间:2023-01-12 1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凉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市公安局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公安权力配置公开,发布各类公安信息305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发布89条。梳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更新完善权责清单,编制《平凉市公安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和《贯彻落实平凉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推出22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公布公安交管稳经济15项举措,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平凉市公安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平凉市公安局警务公开实施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办理、答复,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2022年市公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内容准确,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在做强传统媒体的基础上,通过门户网站、公安微博、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开通典型引领、百日行动、实战练兵、警营文化、节日我在岗和“聚焦二十大”系列专栏,采取金句、图表、短视频等方式开展新闻宣传,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及其所属网站发稿3600余篇、同比上升460%,在群众和公安机关架起了一座沟通“桥梁”,2022年9月平凉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优质账号”。

(五)夯实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认定、保密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并且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政务公开情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0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扩展;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3年,市公安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审批发布流程,明确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公开属性和公开程序,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培训交流,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利用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三是充实信息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平凉市公安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Pingl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下载。社会公众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平凉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933-5960559。



平凉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2 1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发布《平凉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凉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大力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市公安局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公安权力配置公开,发布各类公安信息305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发布89条。梳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更新完善权责清单,编制《平凉市公安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和《贯彻落实平凉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推出22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公布公安交管稳经济15项举措,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平凉市公安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平凉市公安局警务公开实施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办理、答复,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2022年市公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安全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内容准确,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在做强传统媒体的基础上,通过门户网站、公安微博、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开通典型引领、百日行动、实战练兵、警营文化、节日我在岗和“聚焦二十大”系列专栏,采取金句、图表、短视频等方式开展新闻宣传,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及其所属网站发稿3600余篇、同比上升460%,在群众和公安机关架起了一座沟通“桥梁”,2022年9月平凉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优质账号”。

(五)夯实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认定、保密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并且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政务公开情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0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扩展;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3年,市公安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审批发布流程,明确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公开属性和公开程序,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培训交流,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利用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三是充实信息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平凉市公安局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平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Pingl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查阅下载。社会公众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平凉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933-596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