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

  • 责任编辑:景伟华
  • 来源:平凉市公安局
  • 时间:2022-04-29 10:16

为有效保护平凉市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恢复和改善野 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加强对狩猎活动的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猎捕 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  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野生动物资  源分布实际,决定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划定禁猎区和禁猎期。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猎区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林地,各级自然保护 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重要湿地,鸟类迁徙通道,各级公路、铁路两侧1公里、主要河流和支流两侧100米以内的区域及其他批准的禁猎区,为陆生 野生动物禁猎区,以上禁猎区为永久性禁猎区,禁止一切猎捕活动。 

二、禁猎期 

上述禁猎区以外的区域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为陆生野 生动物禁猎期,禁止一切非法狩猎行为。 

三、禁猎对象 

禁止猎捕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甘肃省重点保护 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 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 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 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 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 市州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狩猎证;猎捕有重要生 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 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狩猎证。猎捕上述野生动物的,应当服从猎 捕量限额管理。 

四、禁猎工具和方法 

禁止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气枪、土枪、排统等枪  械。禁止使用爆炸物、毒药、电网、电击、电子诱捕装置、猎  套、猎夹、陷阱、铁夹、铁笼、粘网、犬捕、鹰抓、弹弓、弩、 弓箭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 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挖洞、陷阱、网捕、捡蛋、捣毁巢穴  等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但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  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猎捕的除外。 

五、法律责任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规定,非法猎捕以及其 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任何单位、个人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要及时向林草 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林草部门和公安机关对检举揭发者严格 

保密。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举报电话: 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 0933-8213645 

平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0933-5960709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的通告
时间:2022-04-29 10:16

为有效保护平凉市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恢复和改善野 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加强对狩猎活动的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猎捕 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  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野生动物资  源分布实际,决定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划定禁猎区和禁猎期。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猎区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林地,各级自然保护 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重要湿地,鸟类迁徙通道,各级公路、铁路两侧1公里、主要河流和支流两侧100米以内的区域及其他批准的禁猎区,为陆生 野生动物禁猎区,以上禁猎区为永久性禁猎区,禁止一切猎捕活动。 

二、禁猎期 

上述禁猎区以外的区域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为陆生野 生动物禁猎期,禁止一切非法狩猎行为。 

三、禁猎对象 

禁止猎捕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甘肃省重点保护 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 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 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 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 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 市州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狩猎证;猎捕有重要生 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 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狩猎证。猎捕上述野生动物的,应当服从猎 捕量限额管理。 

四、禁猎工具和方法 

禁止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气枪、土枪、排统等枪  械。禁止使用爆炸物、毒药、电网、电击、电子诱捕装置、猎  套、猎夹、陷阱、铁夹、铁笼、粘网、犬捕、鹰抓、弹弓、弩、 弓箭及其他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 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挖洞、陷阱、网捕、捡蛋、捣毁巢穴  等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但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  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猎捕的除外。 

五、法律责任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规定,非法猎捕以及其 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任何单位、个人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要及时向林草 部门和公安机关举报,林草部门和公安机关对检举揭发者严格 

保密。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举报电话: 平凉市林业和草原局 0933-8213645 

平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0933-5960709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