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凉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通报

  • 责任编辑:景伟华
  • 来源:平凉市公安局
  • 时间:2022-05-17 17:20

2021年4月中旬至7月上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2021年10月,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巡视巡察有关规定和市委巡察办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压紧整改政治责任

市公安局党委按照市委要求,以鲜明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紧紧围绕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即知即改,努力把整改过程变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转变作风、推动改革发展的过程,以实际行动践行绝对忠诚,体现责任担当。一是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公安局党委的反馈意见》以及市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军在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公安局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全面部署。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王晓军书记的讲话精神,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坚决整改落实。二是对照检查,主动查摆。市公安局党委组织专班,对通报中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目标,靠实整改责任,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三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为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市局党委派出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春锋同志为组长,政治部、党委办、督察支队牵头的督导组,针对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进度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进行严肃问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抓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有力,理论武装不深不实,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在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方面有差距。一是理论学习不扎实。学习不经常不及时,存在图形式、走过场现象。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没有落实“每月至少一次”的学习要求;市森林分局党支部2021年3月30日9时至11时两个小时突击学习文件30份;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联合党支部2018年组织生活会没有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剖析问题仍立足于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要求上。二是联系实际不紧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不深入,落实学史力行要求不到位,为民措办实事效果不佳,群众关注的中心城区上下班道路拥堵、交通信号灯损坏、交警执法重罚轻管等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三是政治意识不够强。“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把握理解不够精准,政治领悟力不高。市交警支队党总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时要求“自觉维护党总支权威”,总支书记2019年述职述廉强调“同党中央、省、市委、市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整改情况1.市局党委修订完善了《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共召开19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全体党员民警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实质,持之以恒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2.(1)森林分局党支部修订完善了《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会前精心准备学习内容,会上如实做好相关记录,保存相关会议台账,政治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已经初步形成。(2)交警支队车管所党支部已组织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深入细致的再学习,并对照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主题重新检视剖析了问题,完善了资料台账。市局党委要求,要深刻吸取教训,认真组织开展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

3.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局党委分管领导深入拥堵路段开展实地调研,督促指导交管部门全面开展平凉中心城区道路拥堵、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问题摸排整改工作,全面梳理致乱致堵原因症结,科学筛选重点路段和路口,分别制定缓解交通拥堵的对策方案。截至目前共摸排交通拥堵路段5处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治堵措施。新增交通信号灯16处,施划标志标线7510.78平方米,安装太阳能标志牌276套,更换太阳能警示灯26处。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城市更新行动,全面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局党委部署开展的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加强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路面见警率、勤务模式与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城区交通秩序得到明显转变。

4.针对交警支队党总支对文件中出现言语措辞不规范的表述问题进行了纠正,并在全体民警大会上多次强调提醒,支队党总支书记在所在党支部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并对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同时明确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分管领导定期对工作台账资料、会议记录进行督导检查。市局纪检组、督察支队对交警支队党总支的学习情况也要经常开展不定期抽查检查,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民辅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出现。

问题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政治执行力不够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及上级决策部署成效不显著。一是落实中央从严治警要求有差距。推进从严治警力度不够大,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和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018年以来,市公安局机关5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和4名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20年以来,全市公安系统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42起,受到党纪政纪处分60人。二是落实省公安厅工作要求有差距。抓工作不够有力,破解命案侦破等重点难点问题成效不显著。近年来,公安系统重点工作“一表考”全省排名靠后,在14个市州中2018年排名第13位,2020年第9位,2021年从1月份的第9位逐月下滑到6月份的第14位。三是落实市上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贯彻2014年12月31日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关于“平凉市保安守护押运中心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不到位,市公安局与市守押中心未彻底脱钩,除企业法人由国资委任命外,市守押中心党支部仍隶属于市公安局党委,党支部书记由市公安局干警担任并主持市守押中心全面工作。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公安工作之中,抓住“关键少数”,督促班子成员、县市区和局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针对责任落实面对面、一对一提要求、谈措施,紧盯案件查办、证照审签、罚没财物管理、交通违法处罚等关键环节,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

2.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围绕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局党委书记每半年与每位党委成员进行谈心谈话,集体约谈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局长,不定期地检查指导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3.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委汇报1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到党风廉政约谈“全覆盖”。

4.认真对照公安重点工作“一表考”,切实扛起责任,靠前指挥,加强对下业务指导,主动下沉县(市)区,帮助基层理思路、扩线索、破难题。针对各部门、县(市)区工作实际,分管班子成员多次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专题讨论和研判分析,学习借鉴兄弟市州先进工作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强化情报共享、案件共抓,重点工作“一表考”名次较前期有较大提升,市局党委将进一步强力推进,抓紧抓实百日攻坚行动,确保年终考评中争取进一步提升位次。

5.市公安局党委严格按照《平凉市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平凉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委托第三方专业会计事务所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评估,报市政府国资委核准备案,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原企业名称“平凉市保安守护押运中心”更名为“平凉市太统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同时上报申请并纳入了市政府国资委统一监管。

市公安局党委印发《关于同意中共平凉市保安守护押运中心党支部委员会名称变更的批复》,将支部名称由“中共平凉市保安守护押运中心党支部委员会”变更为“中共平凉市太统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市公安局党委印发《关于提醒太统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近期开展换届工作的提醒函》,督促太统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开展换届工作。按照“两个一以贯之”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太统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选举公司董事长任支部书记。

问题3.主题教育不够扎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指导督导不力,个别基层党组织检视问题蜻蜓点水,剖析原因照抄照搬。市公安局信通科、国保支队等5个党支部组织生活未严格对照会议主题要求检视剖析;监管支队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剖析材料中出现“加快构建新时代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紧盯事关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表述,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1.按照《市公安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督导工作方案》,信通科、国保支队、监管支队等党支部对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要求,已重新撰写检视剖析材料。市局党委对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深刻吸取教训,认真组织开展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

2.通过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教育引导全警要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民警不断将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到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切实巩固主题教育学习成效。

问题4.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自查问题不深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存在思想发动不够有力,查摆问题不够全面,自查自纠不够主动,线索核查成效不够显著等问题。查学习问题多、查违纪问题少,转办问题线索多,自查问题线索少。至6月底,市公安局民警自查问题共370条,其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问题197条,主要表现为对“‘三个规定’学习不经常,学的不深不透”“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不熟悉有关规定”等问题;收到问题线索61条,其中上级转办59条,主动说明2条,仅占3.28%。

整改情况:1.持续开展思想发动和自查自纠,积极发动民警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

2.进一步加强自查线索排查工作,从民警谈心谈话中认真摸排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进行研判。

3.开展自查线索调查、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队伍建设巡察工作。

4.督促承办线索的部门配足核查力量,加快核查进度,按期办结线索。

5.深挖彻查问题线索,督促线索涉及的部门切实做好线索核查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问题5.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不彻底。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大,效果不显著。一是形式主义比较突出。以会议落实会议,以讲话贯彻讲话,会多时长。调查研究不深入,联系实际不紧密,起草文件材料搞“拿来主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党支部、市森林分局党支部、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联合党支部等6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网上抄袭、相互抄袭,市交警支队政工科党支部2020年组织生活会方案照抄支队党总支方案。二是官僚主义仍然存在。个别民警宗旨意识不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在交警、基层派出所执法一线不同程度存在。2021年6月驾驶执照科目一考试中监考员考场辱骂考生,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

整改情况:1.自2021年11月1日起,局党委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讲政治、铸警魂,树形象、强担当”纪律作风专项整顿,重点围绕政治纪律、工作作风、担当作为、执法办案、内务管理、党风廉政、服务基层等7个方面,在学习教育、剖析整改、依纪查处、建章立制、监督检查五个方面下功夫,集中发力突破,狠抓纪律作风整顿,进一步转变公安形象、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进一步畅通政令警令,彻底整治“四风”问题

2.严把文件出口关,规范行文规则,严格文件质量关,切实改进文风,提高会议文件实效,强化结果导向,不无故开展高频次督查检查和考核工作,注重调研质量,不开展“走马观花”式调研。

3.严格按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规定程序和组织生活会主题要求,特警支队、森林分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联合党支部对照2020年组织生活会主题认真检视剖析,重新撰写了2020年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交警支队党总支在11月3日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对车管所联合党支部等6个党支部的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组织生活会方案抄袭行为进行了点名批评,并责令重写,补齐了资料台账。同时在各党支部确定党建工作专干,开展了党建工作专题培训,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对屡教不改、反复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交警支队政工科党支部重新起草2020年组织生活会方案。市局党委要求,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局属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组织召开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4.针对2021年6月驾驶执照科目一考试中监考员考场辱骂考生,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的问题,由涉事考试员任明联系当事群众郭明春进行了当面道歉并取得谅解;由支队分管领导对涉事考试员任明进行谈话提醒,召开考试员工作会议对主管考试员陈海平、白生文进行通报批评,对涉事考试员任明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加强车驾管窗口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学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考试员工作职责》等相关规定;规范文明用语,开展了为期10天的使用文明用语专项教育整顿。市局党委要求,加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动车查验、车驾管窗口人员培训教育,提升服务水平。公布业务办理流程与监督投诉电话,妥善处理群众意见建议,做好解释说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问题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监督制约力度不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严。巡察期间,发现边巡边改问题49条,已全部整改,收缴违规违纪资金23383.3元,约谈80人次。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超员陪同、多次接待、2016年10月全程接待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一行10人,陪员多达16至18人。二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市交警支队2016年3月发放2015年度先进工作者13人奖金6500元。三是违规报销差旅费。2014年至2019年出现多报差旅费,违规报销软卧费用、附加费用,现金支付等问题。市公安局、市森林分局、市交警支队共有47名干警违规多报差旅费;市公安局2018年“4.17”专案补充侦查期间,在华亭、灵台、天水、平凉等4家宾馆住宿,灵台、静宁2家加油站加油,均以pos机故障为由现金支付住宿费、燃油费。

整改情况:1.局属各党总支、支部组织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再学习、再理解,不断规范公务接待规定,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坚持非必要人员不出席,据实开具相关票据和明细资料,做好财务账务管理,对于超过报销标准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2.严把财务支出关,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已按要求全部收回并上缴市财政。对多报销差旅费已按要求全部收回并上缴市财政,对涉及人员已责令其在所属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

3.严格按照《平凉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实行一事一报制度,督促出差人员认真、据实填写报销凭证、出差审批单,并附相关文件等印证材料,明确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确因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必须向财务审核人员备案,凡未经备案发生支出的,一律不得报销,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7.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财经制度不健全。监管措施不严格,在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一是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差旅费、燃油费等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出差事由不明。未经审批乘坐飞机、大额现金支付、白条入账、报销附件不全、大额款项支出未批先办等问题。市公安局用局机关办公经费支付家属楼水费、路灯电费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8年11月研究购置警用装备支出16.64万元,会议决定“按照市局要求报市局研究,目前按要求尽快配发”。二是工程项目和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市公安局2017年11月15日与兰德录签订公安局院内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协议,合同价48538.18元,但工程量签证单时间却为2015年10月23日;市交警支队房屋院落维修、系统软件维护、花园草木养护频次高、费用大、合同不规范;市公安局2016年采购机关厨房设备、解码板、双门消毒柜,市森林分局2020年购买财务软件均未计入固定资产;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市交警支队管理)于2017年12月注销,2012年购置29.8万元的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市交警支队出资),没有办理资产处置手续,仍留置于市交警支队。

整改情况:1.以机关部门、内设机构、个人岗位3个层面为主,按照党支部月排查、纪检组季督察、党委半年考评、年底总结考核的总要求,全力构建党风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2.深刻总结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寻找薄弱环节,加强财务管理,把好支出审核关。

3.(1)针对市公安局用局机关办公经费支付家属楼水费、路灯电费问题,据统计,2015年1月至2019年5月,我单位西表用水计量缴费总计92778.6元,共收取住户水费93613元(其中:抄表收费75461元,2018-2019年充值34920元,测算移交城投物业公司水费16768元)。此期间,水费收支基本持平。2019年5月,经我单位与城投物业公司协商,单位家属院物业移交城投物业公司管理,我单位再未缴纳西表水费。由市局党委对时任分管财务领导、行管科长、资产管理人员、会计进行约谈,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进一步明确公用经费使用范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公用经费,对不符合机关经费开支范围的一律不得使用单位经费支出,坚决杜绝挤占机关经费的违规行为发生。(2)针对市交警支队2018年11月研究购置警用装备支出16.64万元,会议决定“按照市局要求报市局研究,目前按要求尽快配发”的问题,深刻总结了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大额支出会议研究及市局审批制度,规范“三公经费”报销执行的更为严格细致,购置警用装备严格按照先审批再购置的程序。下一步,市局党委将充分发挥“大监督”职能作用,采取委派审计人员不定期开展审计工作,加强监督审计,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1)针对公安局2017年11月15日与兰德录签订公安局院内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协议,合同价48538.18元,但工程量签证单时间却为2015年10月23日的问题。一是由市局党委对时任分管领导、行管科长、会计、项目实施管理人员进行约谈,并向市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局机关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制度,靠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培训,严格项目管理措施,落实项目管理责任,规范财务支出,严格成本控制。(2)针对市公安局2016年采购机关厨房设备、解码板、双门消毒柜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行管科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平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办法》,确保资产管理人员熟知固定资产采购相关规定,并对未纳入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一律不予采购;未按预算批复违规采购的,一律不予报销。(3)针对交警支队房屋院落维修、系统软件维护、花园草木养护频次高、费用大、合同不规范的问题,交警支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采取专业团队养护和组织在职职工义务除草相结合的方式,优化花园养护方案,压缩花园养护费用,减少花园养护频次,同时严格控制房屋院落维修次数,规范费用及合同。(4)针对森林分局2020年购买财务软件均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于2021年7月份已计入固定资产账目,同时计入单位资产管理系统。(5)针对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车辆甘LC0051仍留置于交警支队的问题,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已向市财政局上报按国有资产处置规定进行拍卖处置。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8.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不大,指导检查不经常不深入,个别支部党建基础薄弱,支部会议只谈业务不提党建,党建与公安工作融合不深。一是基层党建弱化。市守押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挂到墙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党员培养发展长期停滞,2013年成立至今未发展一名党员。二是组织管理不严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指导督促不力,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2020年市交警支队11个党支部有8个未召开“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换届工作不规范。个别支部未按照党章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存在先选支部委员再推荐候选人的现象。市守押中心支部委员会2016年未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市交警支队事故科党支部书记改选未履行改选程序直接在会议上提名表决。

整改情况:1.高度重视加强党建工作,把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形成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注重以党建带队建,以党纪促警纪,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部门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党建与抓业务的“双重责任”。2022年1月12日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大会,并就抓好今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部署。

2.创建“政治型”“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廉洁型”六型警队,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员民辅警新时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工作效率。(1)党委办派专人对市守押中心党支部开展党建业务指导培训工作,组织市守押中心党支部学习《最新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方法与案例启示》,现有9名入党积极分子向市守押中心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2)交警支队党总支要求未召开“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专题组织生活会的8个党支部重新组织召开,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补课”,同时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照组织生活标准程序检视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资料台账,严肃了政治生活。

3.市局党委举办“努力提升业务水平,推动基层党建落实见效”主题党务干部培训班,围绕学习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国和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内容,全面提升机关党支部党建质量水平,坚决杜绝不按程序换届的问题再次发生。市交警支队党总支向各支部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与《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手册》,组织事故科联合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严格规范换届选举工作。

问题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到位,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党员党性意识欠缺。一是党建纪实形式化。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事故科联合党支部会议一人记录多个笔体,纪实与会议不符。二是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会前准备不充分,谈心谈话不深入,检视剖析不深刻。市森林分局党支部2018年组织生活会会前谈话针对性不强,谈话内容雷同;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等7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相互抄袭。三是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市森林分局2020年民主评议党员未对所有党员进行评议,仅对3名优秀党员作了评议;市交警支队办公室联合党支部2020年、秩序科党支部2018年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整改情况:1.由驻局纪检组、党委办等职能部门对局属各党总支、支部党内政治生活记录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记录、资料台账做到如实记录、要素齐全、表述准确。

2.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森林分局党支部针对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重新开展了会前谈话,并补全相关资料,谈话内容达到了触及思想、触及灵魂,确保谈深谈透,谈出成效。禁毒支队党支部重新起草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的基本要求,交警支队、森林分局、交警支队办公室、秩序科党支部对照2018年以来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台账资料进行全面清查、查漏补缺,对不健全的台账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问题10.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民主决策程序不严格,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监督不经常,发扬党内民主不充分。一是“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2019年5月至8月市公安局党委6次召开会议研究大额经费支出,涉及事项、经费数额、议事结果等核心内容不详实。二是权利运行监管不到位。市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2018年7月党总支研究购置“放管服20项措施”所需设备支出20万元,主要负责人首先表态“同意,由车管所负责办理”后,其他班子成员才发表意见。

整改情况:1.修订完善了《平凉市公安局党委议事制度》,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坚决落实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全程监督,切实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会议记录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2.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责令交警支队党总支严格执行议事原则,坚决杜绝主要负责人“首先表态”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11.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公安队伍建设力度不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慢,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一是科级岗位干部配备不到位。市公安局核定科级岗位156个(正科86、副科70),空岗38个(正科22、副科16),空岗3年以上20个(正科12、副科8)。二是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有欠缺。民警情报分析、大数据运用、防范电信诈骗等打击新型犯罪能力不强,2020年电信诈骗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41%;办案质量不高,2020年全市绝对不拆率达0.48%,同比增幅大。

整改情况:1.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从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加强从严管党治警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等方面制定22项具体措施,特别是对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强化干部交流、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了操作性、指导性较强的文件依据。

2.深入贯彻新时代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利用换届有利时机,积极汇报市委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市局领导班子成员5名、县区局长4名、政委1名,对目前空缺的岗位,正在积极汇报市委补充配备。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70后”市局班子5名、“80后”县局局长1名、政委1名、“90后”派出所副所长2名。扎实推进两个职级序列改革政策调整后的落实落地,特别是10月份以来,市局分4批对225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晋升了职级,选拔任用科级干部12名。

3.坚持以实战化教育培训为重点,注重干部综合能力、专业能力、驾驭能力的培养提升,采取轮训轮值、视频讲座、比武竞赛、拉动演练、送教考核等方式,组织各类警务技能和业务培训班等180余期。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红蓝对抗”,合成作战、刑侦、经侦等12个警种部门,分别成立了蓝军队伍,采取送教上门、现场比赛、模拟演练、抽查考核、集中培训、综合研判、大讲堂等多种形式,通过练技能、比实战,切实使干部素质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问题12.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得不实。开会强调多,督促跟进少,压力传导上热下冷。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刻。个别党组织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对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要求理解有偏差。市交警支队党总支没有落实“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让绝大部分人不能腐,让大多数人不想腐,让少部分人不敢腐”,与中央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求不符。二是履行职责不够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不充分,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不严格,约谈提醒走过场,警示教育不深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等5个支部202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与全年总结内容相同,指挥中心、行政管理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相同。

整改情况:1.修订完善《平凉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平凉市公安局党风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力构建党风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局属党支部的日常监督,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综合应用廉政教育、制度管控、监督检查、问责追究等方式,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确保“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2.交警支队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对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对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严格按照中央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求,对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资料台账进行了修正,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民警拒腐防变的思想认识。加强了交警支队党总支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开展了警示教育与纪律作风建设的专题党课,加大队伍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

3.组织民警学习违法违纪问题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采取“十个一”即开展一次廉政约谈、编撰一套民警典型案例、发布一封廉洁从警信、签订一封廉洁从警承诺书、组织一次警示教育现场会、举办一次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等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走深走实。

4.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委汇报1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国保支队、指挥中心、行管科党支部重新撰写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在纠正问题的基础上吸取教训,认真总结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构建“1+7+N”大监督格局,每季度召开研判会,在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源头预防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治巡察、内部管理、执纪问责,全面加强从严管党治警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问题13.纪检监察主责主业不突出。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执纪有差距。一是“三转”不到位。派驻纪检督察组组长既分管纪检监察又协管警务督察、公安审计等工作。二是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在项目建设、设备采购、执法办案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监督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市守押中心监督缺失。三是践行“四种形态”不到位。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抓早抓小不经常,防微杜渐力度不大,少数干部法纪敬畏意识不强,小错误酿成大问题,部分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2名干警被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

整改情况:1.为全面加强从严管党治警,坚定不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局党委研究,配备机关专职纪检委员,负责纪检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职能作用。

2.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印发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发挥驻局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找准职责定位,进一步理清派驻(出)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日常监督工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3.按照《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通过多频次、不定期的网上、现场督察形式,不断织密监督网络,对项目建设、设备采购、执法办案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第一时间跟进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约谈谈话、述责述廉、督导检查、追责问责等方式,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聚焦薄弱环节,发挥纪检监察、信访、督察、审计等职能部门作用,补齐短板弱项,做到监督全覆盖。

4.严格履行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市局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断向纵深发展。加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编撰全市公安机关民辅警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党纪党规宣传册等形式,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使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筑牢全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问题14.政治督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够及时,履责不够到位。市审计局2018年审计市公安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反馈往来款长期挂账19笔43.43万元未及时清理问题;市审计局2020年审计市公安局技术用房及地下停车场靶场项目建设情况,反馈概算外修建食堂工程31.98万元、概算外列支费用3000元问题,以上3个问题至今未整改。

整改情况: 1.组织专人对1990年以来长期挂账往来款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对涉及个人款项进行了追缴,对无法收回或债务人灭失的款项,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计,已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上报市财政局审批处理,已按财政局批复核销账务。

2.概算外修建食堂工程31.98万元,实际占用业务技术用房及地下停车场靶场项目资金20万元,已使用公用经费进行调账,退回占用资金;概算外列支平凉市收容教育所项目、平凉市看守所项目前期费用3000元,实际占用业务技术用房及地下停车场靶场项目资金3000元,因项目未实施,已使用公用经费进行调账,退回占用资金

3.通过建立长效整改机制来强化整改效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以常态化的整改状态,加强工作推进和制度落实,切实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三、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市公安局党委将严格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眼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眼全市公安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坚持不懈抓整改,揪住问题不放松,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切实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贯穿到公安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加强思想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龙头”,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更加坚定自觉地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忠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品格,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公安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公安局党委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驻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更加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进一步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通过党建工作述职、定期报告、专项检查、失职问责等多种方式,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健全制度体系,从严抓好制度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查漏补缺,持续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规定和操作办法,做好制度的“废、改、立”,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制度体系,以制度约束民警行为,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强化刚性约束,强化督促检查,强化追责问责,让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成为全体党员民辅警的一种习惯和风气。

(四)坚持抓长抓常,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成果、持续推进,加强督导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积极跟进,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并切实抓好落实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标市五次党代会深入开展三大战略行动,全力实施六项重点工程,奋力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平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好新时代平凉公安使命任务,以公安工作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933-5960575

电子邮箱:371104671@qq.com


中共平凉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5-17 17:20

2021年4月中旬至7月上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2021年10月,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巡视巡察有关规定和市委巡察办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压紧整改政治责任

市公安局党委按照市委要求,以鲜明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紧紧围绕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即知即改,努力把整改过程变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转变作风、推动改革发展的过程,以实际行动践行绝对忠诚,体现责任担当。一是认真学习,统一思想。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公安局党委的反馈意见》以及市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军在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公安局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全面部署。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王晓军书记的讲话精神,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坚决整改落实。二是对照检查,主动查摆。市公安局党委组织专班,对通报中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目标,靠实整改责任,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三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为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市局党委派出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春锋同志为组长,政治部、党委办、督察支队牵头的督导组,针对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进度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进行严肃问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抓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有力,理论武装不深不实,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在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方面有差距。一是理论学习不扎实。学习不经常不及时,存在图形式、走过场现象。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没有落实“每月至少一次”的学习要求;市森林分局党支部2021年3月30日9时至11时两个小时突击学习文件30份;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联合党支部2018年组织生活会没有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剖析问题仍立足于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要求上。二是联系实际不紧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不深入,落实学史力行要求不到位,为民措办实事效果不佳,群众关注的中心城区上下班道路拥堵、交通信号灯损坏、交警执法重罚轻管等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三是政治意识不够强。“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把握理解不够精准,政治领悟力不高。市交警支队党总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时要求“自觉维护党总支权威”,总支书记2019年述职述廉强调“同党中央、省、市委、市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整改情况1.市局党委修订完善了《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共召开19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全体党员民警干部职工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实质,持之以恒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2.(1)森林分局党支部修订完善了《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2小时,会前精心准备学习内容,会上如实做好相关记录,保存相关会议台账,政治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已经初步形成。(2)交警支队车管所党支部已组织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深入细致的再学习,并对照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主题重新检视剖析了问题,完善了资料台账。市局党委要求,要深刻吸取教训,认真组织开展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

3.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局党委分管领导深入拥堵路段开展实地调研,督促指导交管部门全面开展平凉中心城区道路拥堵、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问题摸排整改工作,全面梳理致乱致堵原因症结,科学筛选重点路段和路口,分别制定缓解交通拥堵的对策方案。截至目前共摸排交通拥堵路段5处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治堵措施。新增交通信号灯16处,施划标志标线7510.78平方米,安装太阳能标志牌276套,更换太阳能警示灯26处。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城市更新行动,全面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局党委部署开展的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加强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路面见警率、勤务模式与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城区交通秩序得到明显转变。

4.针对交警支队党总支对文件中出现言语措辞不规范的表述问题进行了纠正,并在全体民警大会上多次强调提醒,支队党总支书记在所在党支部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并对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同时明确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分管领导定期对工作台账资料、会议记录进行督导检查。市局纪检组、督察支队对交警支队党总支的学习情况也要经常开展不定期抽查检查,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民辅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出现。

问题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政治执行力不够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授旗仪式上的训词精神及上级决策部署成效不显著。一是落实中央从严治警要求有差距。推进从严治警力度不够大,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和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018年以来,市公安局机关5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和4名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20年以来,全市公安系统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42起,受到党纪政纪处分60人。二是落实省公安厅工作要求有差距。抓工作不够有力,破解命案侦破等重点难点问题成效不显著。近年来,公安系统重点工作“一表考”全省排名靠后,在14个市州中2018年排名第13位,2020年第9位,2021年从1月份的第9位逐月下滑到6月份的第14位。三是落实市上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贯彻2014年12月31日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关于“平凉市保安守护押运中心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不到位,市公安局与市守押中心未彻底脱钩,除企业法人由国资委任命外,市守押中心党支部仍隶属于市公安局党委,党支部书记由市公安局干警担任并主持市守押中心全面工作。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公安工作之中,抓住“关键少数”,督促班子成员、县市区和局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针对责任落实面对面、一对一提要求、谈措施,紧盯案件查办、证照审签、罚没财物管理、交通违法处罚等关键环节,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

2.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围绕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局党委书记每半年与每位党委成员进行谈心谈话,集体约谈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局长,不定期地检查指导党委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3.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委汇报1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到党风廉政约谈“全覆盖”。

4.认真对照公安重点工作“一表考”,切实扛起责任,靠前指挥,加强对下业务指导,主动下沉县(市)区,帮助基层理思路、扩线索、破难题。针对各部门、县(市)区工作实际,分管班子成员多次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专题讨论和研判分析,学习借鉴兄弟市州先进工作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强化情报共享、案件共抓,重点工作“一表考”名次较前期有较大提升,市局党委将进一步强力推进,抓紧抓实百日攻坚行动,确保年终考评中争取进一步提升位次。

5.市公安局党委严格按照《平凉市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平凉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委托第三方专业会计事务所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评估,报市政府国资委核准备案,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原企业名称“平凉市保安守护押运中心”更名为“平凉市太统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同时上报申请并纳入了市政府国资委统一监管。

市公安局党委印发《关于同意中共平凉市保安守护押运中心党支部委员会名称变更的批复》,将支部名称由“中共平凉市保安守护押运中心党支部委员会”变更为“中共平凉市太统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市公安局党委印发《关于提醒太统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近期开展换届工作的提醒函》,督促太统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开展换届工作。按照“两个一以贯之”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太统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选举公司董事长任支部书记。

问题3.主题教育不够扎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指导督导不力,个别基层党组织检视问题蜻蜓点水,剖析原因照抄照搬。市公安局信通科、国保支队等5个党支部组织生活未严格对照会议主题要求检视剖析;监管支队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剖析材料中出现“加快构建新时代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紧盯事关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表述,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1.按照《市公安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督导工作方案》,信通科、国保支队、监管支队等党支部对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要求,已重新撰写检视剖析材料。市局党委对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要求深刻吸取教训,认真组织开展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

2.通过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教育引导全警要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民警不断将主题教育学习成果转化到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切实巩固主题教育学习成效。

问题4.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自查问题不深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存在思想发动不够有力,查摆问题不够全面,自查自纠不够主动,线索核查成效不够显著等问题。查学习问题多、查违纪问题少,转办问题线索多,自查问题线索少。至6月底,市公安局民警自查问题共370条,其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问题197条,主要表现为对“‘三个规定’学习不经常,学的不深不透”“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不熟悉有关规定”等问题;收到问题线索61条,其中上级转办59条,主动说明2条,仅占3.28%。

整改情况:1.持续开展思想发动和自查自纠,积极发动民警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

2.进一步加强自查线索排查工作,从民警谈心谈话中认真摸排可能存在的问题线索,进行研判。

3.开展自查线索调查、举报线索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智能化数据排查、队伍建设巡察工作。

4.督促承办线索的部门配足核查力量,加快核查进度,按期办结线索。

5.深挖彻查问题线索,督促线索涉及的部门切实做好线索核查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问题5.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不彻底。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大,效果不显著。一是形式主义比较突出。以会议落实会议,以讲话贯彻讲话,会多时长。调查研究不深入,联系实际不紧密,起草文件材料搞“拿来主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党支部、市森林分局党支部、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联合党支部等6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网上抄袭、相互抄袭,市交警支队政工科党支部2020年组织生活会方案照抄支队党总支方案。二是官僚主义仍然存在。个别民警宗旨意识不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在交警、基层派出所执法一线不同程度存在。2021年6月驾驶执照科目一考试中监考员考场辱骂考生,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

整改情况:1.自2021年11月1日起,局党委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讲政治、铸警魂,树形象、强担当”纪律作风专项整顿,重点围绕政治纪律、工作作风、担当作为、执法办案、内务管理、党风廉政、服务基层等7个方面,在学习教育、剖析整改、依纪查处、建章立制、监督检查五个方面下功夫,集中发力突破,狠抓纪律作风整顿,进一步转变公安形象、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进一步畅通政令警令,彻底整治“四风”问题

2.严把文件出口关,规范行文规则,严格文件质量关,切实改进文风,提高会议文件实效,强化结果导向,不无故开展高频次督查检查和考核工作,注重调研质量,不开展“走马观花”式调研。

3.严格按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规定程序和组织生活会主题要求,特警支队、森林分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联合党支部对照2020年组织生活会主题认真检视剖析,重新撰写了2020年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交警支队党总支在11月3日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对车管所联合党支部等6个党支部的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组织生活会方案抄袭行为进行了点名批评,并责令重写,补齐了资料台账。同时在各党支部确定党建工作专干,开展了党建工作专题培训,要求各党支部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对屡教不改、反复出现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交警支队政工科党支部重新起草2020年组织生活会方案。市局党委要求,结合党支部工作实际,局属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组织召开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4.针对2021年6月驾驶执照科目一考试中监考员考场辱骂考生,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的问题,由涉事考试员任明联系当事群众郭明春进行了当面道歉并取得谅解;由支队分管领导对涉事考试员任明进行谈话提醒,召开考试员工作会议对主管考试员陈海平、白生文进行通报批评,对涉事考试员任明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加强车驾管窗口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学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考试员工作职责》等相关规定;规范文明用语,开展了为期10天的使用文明用语专项教育整顿。市局党委要求,加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动车查验、车驾管窗口人员培训教育,提升服务水平。公布业务办理流程与监督投诉电话,妥善处理群众意见建议,做好解释说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问题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监督制约力度不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严。巡察期间,发现边巡边改问题49条,已全部整改,收缴违规违纪资金23383.3元,约谈80人次。一是公务接待不规范。超员陪同、多次接待、2016年10月全程接待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一行10人,陪员多达16至18人。二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市交警支队2016年3月发放2015年度先进工作者13人奖金6500元。三是违规报销差旅费。2014年至2019年出现多报差旅费,违规报销软卧费用、附加费用,现金支付等问题。市公安局、市森林分局、市交警支队共有47名干警违规多报差旅费;市公安局2018年“4.17”专案补充侦查期间,在华亭、灵台、天水、平凉等4家宾馆住宿,灵台、静宁2家加油站加油,均以pos机故障为由现金支付住宿费、燃油费。

整改情况:1.局属各党总支、支部组织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再学习、再理解,不断规范公务接待规定,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坚持非必要人员不出席,据实开具相关票据和明细资料,做好财务账务管理,对于超过报销标准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2.严把财务支出关,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已按要求全部收回并上缴市财政。对多报销差旅费已按要求全部收回并上缴市财政,对涉及人员已责令其在所属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

3.严格按照《平凉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实行一事一报制度,督促出差人员认真、据实填写报销凭证、出差审批单,并附相关文件等印证材料,明确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确因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必须向财务审核人员备案,凡未经备案发生支出的,一律不得报销,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7.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财经制度不健全。监管措施不严格,在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一是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差旅费、燃油费等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出差事由不明。未经审批乘坐飞机、大额现金支付、白条入账、报销附件不全、大额款项支出未批先办等问题。市公安局用局机关办公经费支付家属楼水费、路灯电费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8年11月研究购置警用装备支出16.64万元,会议决定“按照市局要求报市局研究,目前按要求尽快配发”。二是工程项目和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市公安局2017年11月15日与兰德录签订公安局院内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协议,合同价48538.18元,但工程量签证单时间却为2015年10月23日;市交警支队房屋院落维修、系统软件维护、花园草木养护频次高、费用大、合同不规范;市公安局2016年采购机关厨房设备、解码板、双门消毒柜,市森林分局2020年购买财务软件均未计入固定资产;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市交警支队管理)于2017年12月注销,2012年购置29.8万元的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市交警支队出资),没有办理资产处置手续,仍留置于市交警支队。

整改情况:1.以机关部门、内设机构、个人岗位3个层面为主,按照党支部月排查、纪检组季督察、党委半年考评、年底总结考核的总要求,全力构建党风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2.深刻总结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寻找薄弱环节,加强财务管理,把好支出审核关。

3.(1)针对市公安局用局机关办公经费支付家属楼水费、路灯电费问题,据统计,2015年1月至2019年5月,我单位西表用水计量缴费总计92778.6元,共收取住户水费93613元(其中:抄表收费75461元,2018-2019年充值34920元,测算移交城投物业公司水费16768元)。此期间,水费收支基本持平。2019年5月,经我单位与城投物业公司协商,单位家属院物业移交城投物业公司管理,我单位再未缴纳西表水费。由市局党委对时任分管财务领导、行管科长、资产管理人员、会计进行约谈,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进一步明确公用经费使用范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公用经费,对不符合机关经费开支范围的一律不得使用单位经费支出,坚决杜绝挤占机关经费的违规行为发生。(2)针对市交警支队2018年11月研究购置警用装备支出16.64万元,会议决定“按照市局要求报市局研究,目前按要求尽快配发”的问题,深刻总结了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大额支出会议研究及市局审批制度,规范“三公经费”报销执行的更为严格细致,购置警用装备严格按照先审批再购置的程序。下一步,市局党委将充分发挥“大监督”职能作用,采取委派审计人员不定期开展审计工作,加强监督审计,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1)针对公安局2017年11月15日与兰德录签订公安局院内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协议,合同价48538.18元,但工程量签证单时间却为2015年10月23日的问题。一是由市局党委对时任分管领导、行管科长、会计、项目实施管理人员进行约谈,并向市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二是进一步完善市局机关零星维修项目管理制度,靠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培训,严格项目管理措施,落实项目管理责任,规范财务支出,严格成本控制。(2)针对市公安局2016年采购机关厨房设备、解码板、双门消毒柜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行管科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平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办法》,确保资产管理人员熟知固定资产采购相关规定,并对未纳入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一律不予采购;未按预算批复违规采购的,一律不予报销。(3)针对交警支队房屋院落维修、系统软件维护、花园草木养护频次高、费用大、合同不规范的问题,交警支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采取专业团队养护和组织在职职工义务除草相结合的方式,优化花园养护方案,压缩花园养护费用,减少花园养护频次,同时严格控制房屋院落维修次数,规范费用及合同。(4)针对森林分局2020年购买财务软件均未计入固定资产的问题,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于2021年7月份已计入固定资产账目,同时计入单位资产管理系统。(5)针对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车辆甘LC0051仍留置于交警支队的问题,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已向市财政局上报按国有资产处置规定进行拍卖处置。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8.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不大,指导检查不经常不深入,个别支部党建基础薄弱,支部会议只谈业务不提党建,党建与公安工作融合不深。一是基层党建弱化。市守押中心党支部党建工作挂到墙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党员培养发展长期停滞,2013年成立至今未发展一名党员。二是组织管理不严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指导督促不力,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2020年市交警支队11个党支部有8个未召开“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换届工作不规范。个别支部未按照党章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存在先选支部委员再推荐候选人的现象。市守押中心支部委员会2016年未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市交警支队事故科党支部书记改选未履行改选程序直接在会议上提名表决。

整改情况:1.高度重视加强党建工作,把党建与业务相融合,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形成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注重以党建带队建,以党纪促警纪,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部门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党建与抓业务的“双重责任”。2022年1月12日召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大会,并就抓好今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部署。

2.创建“政治型”“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廉洁型”六型警队,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员民辅警新时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工作效率。(1)党委办派专人对市守押中心党支部开展党建业务指导培训工作,组织市守押中心党支部学习《最新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方法与案例启示》,现有9名入党积极分子向市守押中心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2)交警支队党总支要求未召开“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专题组织生活会的8个党支部重新组织召开,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补课”,同时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照组织生活标准程序检视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一步完善了资料台账,严肃了政治生活。

3.市局党委举办“努力提升业务水平,推动基层党建落实见效”主题党务干部培训班,围绕学习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国和省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内容,全面提升机关党支部党建质量水平,坚决杜绝不按程序换届的问题再次发生。市交警支队党总支向各支部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与《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手册》,组织事故科联合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严格规范换届选举工作。

问题9.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到位,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党员党性意识欠缺。一是党建纪实形式化。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事故科联合党支部会议一人记录多个笔体,纪实与会议不符。二是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会前准备不充分,谈心谈话不深入,检视剖析不深刻。市森林分局党支部2018年组织生活会会前谈话针对性不强,谈话内容雷同;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等7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相互抄袭。三是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市森林分局2020年民主评议党员未对所有党员进行评议,仅对3名优秀党员作了评议;市交警支队办公室联合党支部2020年、秩序科党支部2018年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整改情况:1.由驻局纪检组、党委办等职能部门对局属各党总支、支部党内政治生活记录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记录、资料台账做到如实记录、要素齐全、表述准确。

2.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森林分局党支部针对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重新开展了会前谈话,并补全相关资料,谈话内容达到了触及思想、触及灵魂,确保谈深谈透,谈出成效。禁毒支队党支部重新起草了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的基本要求,交警支队、森林分局、交警支队办公室、秩序科党支部对照2018年以来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台账资料进行全面清查、查漏补缺,对不健全的台账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问题10.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民主决策程序不严格,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监督不经常,发扬党内民主不充分。一是“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2019年5月至8月市公安局党委6次召开会议研究大额经费支出,涉及事项、经费数额、议事结果等核心内容不详实。二是权利运行监管不到位。市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2018年7月党总支研究购置“放管服20项措施”所需设备支出20万元,主要负责人首先表态“同意,由车管所负责办理”后,其他班子成员才发表意见。

整改情况:1.修订完善了《平凉市公安局党委议事制度》,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坚决落实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全程监督,切实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会议记录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2.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责令交警支队党总支严格执行议事原则,坚决杜绝主要负责人“首先表态”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11.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公安队伍建设力度不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慢,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一是科级岗位干部配备不到位。市公安局核定科级岗位156个(正科86、副科70),空岗38个(正科22、副科16),空岗3年以上20个(正科12、副科8)。二是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有欠缺。民警情报分析、大数据运用、防范电信诈骗等打击新型犯罪能力不强,2020年电信诈骗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41%;办案质量不高,2020年全市绝对不拆率达0.48%,同比增幅大。

整改情况:1.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从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加强从严管党治警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等方面制定22项具体措施,特别是对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强化干部交流、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了操作性、指导性较强的文件依据。

2.深入贯彻新时代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利用换届有利时机,积极汇报市委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市局领导班子成员5名、县区局长4名、政委1名,对目前空缺的岗位,正在积极汇报市委补充配备。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70后”市局班子5名、“80后”县局局长1名、政委1名、“90后”派出所副所长2名。扎实推进两个职级序列改革政策调整后的落实落地,特别是10月份以来,市局分4批对225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晋升了职级,选拔任用科级干部12名。

3.坚持以实战化教育培训为重点,注重干部综合能力、专业能力、驾驭能力的培养提升,采取轮训轮值、视频讲座、比武竞赛、拉动演练、送教考核等方式,组织各类警务技能和业务培训班等180余期。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红蓝对抗”,合成作战、刑侦、经侦等12个警种部门,分别成立了蓝军队伍,采取送教上门、现场比赛、模拟演练、抽查考核、集中培训、综合研判、大讲堂等多种形式,通过练技能、比实战,切实使干部素质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问题12.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得不实。开会强调多,督促跟进少,压力传导上热下冷。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刻。个别党组织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对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要求理解有偏差。市交警支队党总支没有落实“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让绝大部分人不能腐,让大多数人不想腐,让少部分人不敢腐”,与中央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求不符。二是履行职责不够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不充分,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不严格,约谈提醒走过场,警示教育不深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等5个支部2020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与全年总结内容相同,指挥中心、行政管理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相同。

整改情况:1.修订完善《平凉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平凉市公安局党风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力构建党风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局属党支部的日常监督,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综合应用廉政教育、制度管控、监督检查、问责追究等方式,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确保“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2.交警支队党总支召开专题会议,对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对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严格按照中央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求,对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资料台账进行了修正,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民警拒腐防变的思想认识。加强了交警支队党总支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开展了警示教育与纪律作风建设的专题党课,加大队伍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

3.组织民警学习违法违纪问题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采取“十个一”即开展一次廉政约谈、编撰一套民警典型案例、发布一封廉洁从警信、签订一封廉洁从警承诺书、组织一次警示教育现场会、举办一次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等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走深走实。

4.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委汇报1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国保支队、指挥中心、行管科党支部重新撰写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在纠正问题的基础上吸取教训,认真总结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构建“1+7+N”大监督格局,每季度召开研判会,在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源头预防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治巡察、内部管理、执纪问责,全面加强从严管党治警力度,形成长效机制。

问题13.纪检监察主责主业不突出。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执纪有差距。一是“三转”不到位。派驻纪检督察组组长既分管纪检监察又协管警务督察、公安审计等工作。二是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在项目建设、设备采购、执法办案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监督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市守押中心监督缺失。三是践行“四种形态”不到位。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抓早抓小不经常,防微杜渐力度不大,少数干部法纪敬畏意识不强,小错误酿成大问题,部分干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2名干警被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

整改情况:1.为全面加强从严管党治警,坚定不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局党委研究,配备机关专职纪检委员,负责纪检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督职能作用。

2.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印发平凉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发挥驻局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找准职责定位,进一步理清派驻(出)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日常监督工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3.按照《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通过多频次、不定期的网上、现场督察形式,不断织密监督网络,对项目建设、设备采购、执法办案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第一时间跟进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约谈谈话、述责述廉、督导检查、追责问责等方式,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聚焦薄弱环节,发挥纪检监察、信访、督察、审计等职能部门作用,补齐短板弱项,做到监督全覆盖。

4.严格履行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市局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断向纵深发展。加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编撰全市公安机关民辅警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党纪党规宣传册等形式,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使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筑牢全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问题14.政治督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够及时,履责不够到位。市审计局2018年审计市公安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反馈往来款长期挂账19笔43.43万元未及时清理问题;市审计局2020年审计市公安局技术用房及地下停车场靶场项目建设情况,反馈概算外修建食堂工程31.98万元、概算外列支费用3000元问题,以上3个问题至今未整改。

整改情况: 1.组织专人对1990年以来长期挂账往来款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对涉及个人款项进行了追缴,对无法收回或债务人灭失的款项,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计,已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上报市财政局审批处理,已按财政局批复核销账务。

2.概算外修建食堂工程31.98万元,实际占用业务技术用房及地下停车场靶场项目资金20万元,已使用公用经费进行调账,退回占用资金;概算外列支平凉市收容教育所项目、平凉市看守所项目前期费用3000元,实际占用业务技术用房及地下停车场靶场项目资金3000元,因项目未实施,已使用公用经费进行调账,退回占用资金

3.通过建立长效整改机制来强化整改效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以常态化的整改状态,加强工作推进和制度落实,切实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三、坚持常抓不懈,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市公安局党委将严格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眼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眼全市公安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坚持不懈抓整改,揪住问题不放松,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切实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贯穿到公安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一)加强思想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龙头”,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更加坚定自觉地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忠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品格,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公安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公安局党委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驻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更加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进一步抓深思想建设、抓紧组织建设、抓实作风建设、抓严反腐倡廉建设、抓牢制度建设,通过党建工作述职、定期报告、专项检查、失职问责等多种方式,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健全制度体系,从严抓好制度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查漏补缺,持续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规定和操作办法,做好制度的“废、改、立”,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公安工作制度体系,以制度约束民警行为,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强化刚性约束,强化督促检查,强化追责问责,让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成为全体党员民辅警的一种习惯和风气。

(四)坚持抓长抓常,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巩固成果、持续推进,加强督导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已作出部署的,积极跟进,严格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对需要长期坚持并切实抓好落实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标市五次党代会深入开展三大战略行动,全力实施六项重点工程,奋力建设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平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好新时代平凉公安使命任务,以公安工作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933-5960575

电子邮箱:3711046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