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公安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1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责任编辑:张文
- 来源:平凉市公安局
- 时间:2025-07-22 16:41
王徐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管理的提案”收悉,贵提案深入解析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管理现状,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日常严把车辆检验关。公安交管部门积极联合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全市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车辆检验工作,严厉打击随意降低标准、弄虚作假、篡改数据等违法行为,并按照“日统计、周抽查、月分析”的制度,对全市检测机构的数据进行全面核查分析梳理,对于异常数据突出的重点问题加以核实,杜绝检“人情车”,检“违规车”,切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已开展联合督导检查7次。
二是常态加强业务指导。常态化指导全市检测机构业务工作,督促检测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等重点内容,通过集中学、个人学,不断夯实业务基础,切实提升检测机构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和业务技能。
三是严格机构准入制度。对现有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重点检查人员、场所、设施以及管理体系和资质范围,对不符合标准的检测机构责令限期整改。严格机构准入制度,充分调研、合理评估,坚决防止供大于求。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甘肃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采取联网审核、现场检查、远程抽查等方式,负责对辖区内安检机构的安全技术检验行为进行监督,定期分析核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依法查处违规检验问题。”贵提案提出的关于检测机构新增、退出以及收费定价等建议,均不在公安交管部门职责范围内,敬请您的理解。非常感谢您对社会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一如既往的关注我们的工作,期待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凉市公安局 8213021
平凉市公安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