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 责任编辑:段勇大汉现场运维
  • 来源:市公安局
  • 时间:2019-10-28 11:07

   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哈卫、李治辉、摆春红、刘惠君、蔡虎、展凤琴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进道路安全设施和标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两会”建议提案的通知》(交办函〔2019〕19号)要求,市公安局于3月19日召开交办工作专题会议,将建议办理工作第一时间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确定了“突出平凉中心城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县(市、区)道路安全设施和标识设置正规化工作水平”的工作目标。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道路安全设施和标识改进工作。为切实推进全市道路安全设施和标识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市公安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交警支队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各县(市、区)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开展推进道路安全设施和标识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推进措施、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了基层一线,为实现确定的工作目标奠定了扎实的组织保障基础。一是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市、区)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和具体工作方案,将各项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细化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强力推进相关工作。二是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城区交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创新管理措施,在交通组织优化、交通信号协调控制、交通诱导系统、停车组织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创建示范,带动整体管理上水平。三是加强沟通协作。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重视支持,建立由政府牵头,交通、建设、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规范交通设施设置,净化道路通行环境。针对人大代表建议,各县(市、区)组织警力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路和所在中心城区道路进行了实地查看调研,通过数据比对和现场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城区道路中央隔离栏进行了地毯式排查,重点对道路路权分配、标线标志设置、信号灯配时、停车位设置、公交站点设置等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对设置不合理、不规范、不协调、不连续等问题进行了整改,有效提升了交通基础设施设置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针对代表提出的城区道路中央隔离栏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各县(市、区)组织专门力量对城区范围内设置的隔离栏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对照隔离栏建设标准,按照隔离栏净高不低于1.1米、斑马线处倾斜度隔离栏不高于0.7米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对35处不符合要求的,分批次进行了整改落实。其中,崆峒分局对平凉中心城区设置不合理的23处隔离栏拆除后移了3至6米,以便车辆在不妨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进行掉头,确保行人通行安全,并对地面标识进行了相应修改;针对代表提出的部分绿化带影响安全通行的安全隐患,崆峒分局重点对平凉中心城区北门十字西口、果园路北口东侧(市水务局门口)、西新桥大修厂十字西口、华明路南口东侧、丰收厂丁字路东口等5处路段进行了实地调研,针对上述5处隐患,积极与城市园林部门进行了联系,共同研究对策,提出了整改措施,目前,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针对代表提出的“将地面路标线涂料改为热熔反光标线涂料”的建议,市级交管部门及时下发排查整改通知,督促县(市、区)按期落实整改措施,崆峒分局排查出平凉中心城区不符合标准标线0.2万平方米,全部整改到位。 

  (三)紧盯重要节点,全力开展“两化”治理。从4月1日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以“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交通信号灯监控智能化”为重点的“两化”治理工作。各县(市、区)积极协调住建、交通、执法、财政、电力等相关部门,对高速公路、国省道路、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不符合标准、配时不科学、自动化程度不高、设置不规范不标准,以及群众看不见、看不清、看不懂等突出问题,逐路段、逐路口进行全面排查,全市共排查出设置不合理交通标志标线13处、交通信号灯2处,已分阶段完成整改工作,9月底前,将全面检查验收。各县(市、区)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减少存量、不增新量”原则,坚持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一时不能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上报政府,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有计划、分步骤地整改完善,有效确保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设施的规范性和权威性。针对交通标志标线排查中发现的7处交通标志颜色、尺寸、形状、版面不规范,3处交通标志图案不规范、13处交通标志被遮挡、8处交通标志缺失或看不清等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了规范设置,打造出14条示范路,达到省厅交管局相关要求。针对交通信号灯排查中发现的2信号灯安装位置和方法不正确、12处信号灯被遮挡、5处信号灯信号配时不合理等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了规范调整和科学设置。各县(市、区)对城区主、次干路信号灯不标准、设置不规范、信号灯与路面标志标线不符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并按照相关要求提出了整改措施。平凉中心城区进一步优化了西新桥十字、兴北路与崆峒大道十字、广成路十字、新民北路十字、北门十字、解放路十字等交叉路口的红绿灯配时,使崆峒大道、东西大街等主、次干道全线道路通行率明显提升。 

  (四)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各县(市、区)以中心城区道路为重点,以“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为主线,集中开展了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打击假牌套牌假证、严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专项行动,通过加大处罚、规范秩序、强化基础,依法严厉整治等措施,使群众反映强烈、易致乱致堵致祸的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实现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交通参与者文明意识明显提升的“四个明显”工作目标,有效净化了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今年以来,全市城区道路共查处饮酒驾驶569起,醉酒驾驶215起,刑事追责215人,暂扣驾驶证528本,吊销驾驶证207本,纠正查处机动车违法21万余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3.5万余起,警示教育交通参与者8952人次。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在改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标识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与代表的建议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推进交通安全设施和标识正规化工作还存在不平衡的问题,部分县(市、区)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不大,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摸底开展得不够细致,部分道路安全设施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二是普遍存在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意识弱、管理技术力量薄弱、管理粗放等问题。三是由于交通设施管理人员对相关标准规范掌握不够,造成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存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四是部分县(市、区)城区路网构成不合理,城区“断头路”现象依然存在,老城区道路较窄,路口较多、路口间距短,造成交通安全设施和标识不连续问题依然突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这次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为契机,对标对表人大代表建议内容,积极加强沟通协调,广泛听取交通参与者建议意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措施,进一步拓宽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渠道,积极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为平凉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凉市公安局  5960580 

  平凉市公安局 

  2019年9月17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10-28 11:07

   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哈卫、李治辉、摆春红、刘惠君、蔡虎、展凤琴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进道路安全设施和标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两会”建议提案的通知》(交办函〔2019〕19号)要求,市公安局于3月19日召开交办工作专题会议,将建议办理工作第一时间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确定了“突出平凉中心城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县(市、区)道路安全设施和标识设置正规化工作水平”的工作目标。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道路安全设施和标识改进工作。为切实推进全市道路安全设施和标识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市公安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交警支队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各县(市、区)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开展推进道路安全设施和标识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推进措施、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了基层一线,为实现确定的工作目标奠定了扎实的组织保障基础。一是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市、区)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和具体工作方案,将各项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细化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强力推进相关工作。二是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城区交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创新管理措施,在交通组织优化、交通信号协调控制、交通诱导系统、停车组织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创建示范,带动整体管理上水平。三是加强沟通协作。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重视支持,建立由政府牵头,交通、建设、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规范交通设施设置,净化道路通行环境。针对人大代表建议,各县(市、区)组织警力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路和所在中心城区道路进行了实地查看调研,通过数据比对和现场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城区道路中央隔离栏进行了地毯式排查,重点对道路路权分配、标线标志设置、信号灯配时、停车位设置、公交站点设置等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对设置不合理、不规范、不协调、不连续等问题进行了整改,有效提升了交通基础设施设置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针对代表提出的城区道路中央隔离栏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各县(市、区)组织专门力量对城区范围内设置的隔离栏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对照隔离栏建设标准,按照隔离栏净高不低于1.1米、斑马线处倾斜度隔离栏不高于0.7米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对35处不符合要求的,分批次进行了整改落实。其中,崆峒分局对平凉中心城区设置不合理的23处隔离栏拆除后移了3至6米,以便车辆在不妨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进行掉头,确保行人通行安全,并对地面标识进行了相应修改;针对代表提出的部分绿化带影响安全通行的安全隐患,崆峒分局重点对平凉中心城区北门十字西口、果园路北口东侧(市水务局门口)、西新桥大修厂十字西口、华明路南口东侧、丰收厂丁字路东口等5处路段进行了实地调研,针对上述5处隐患,积极与城市园林部门进行了联系,共同研究对策,提出了整改措施,目前,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针对代表提出的“将地面路标线涂料改为热熔反光标线涂料”的建议,市级交管部门及时下发排查整改通知,督促县(市、区)按期落实整改措施,崆峒分局排查出平凉中心城区不符合标准标线0.2万平方米,全部整改到位。 

  (三)紧盯重要节点,全力开展“两化”治理。从4月1日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以“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交通信号灯监控智能化”为重点的“两化”治理工作。各县(市、区)积极协调住建、交通、执法、财政、电力等相关部门,对高速公路、国省道路、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不符合标准、配时不科学、自动化程度不高、设置不规范不标准,以及群众看不见、看不清、看不懂等突出问题,逐路段、逐路口进行全面排查,全市共排查出设置不合理交通标志标线13处、交通信号灯2处,已分阶段完成整改工作,9月底前,将全面检查验收。各县(市、区)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减少存量、不增新量”原则,坚持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一时不能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上报政府,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有计划、分步骤地整改完善,有效确保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设施的规范性和权威性。针对交通标志标线排查中发现的7处交通标志颜色、尺寸、形状、版面不规范,3处交通标志图案不规范、13处交通标志被遮挡、8处交通标志缺失或看不清等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了规范设置,打造出14条示范路,达到省厅交管局相关要求。针对交通信号灯排查中发现的2信号灯安装位置和方法不正确、12处信号灯被遮挡、5处信号灯信号配时不合理等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了规范调整和科学设置。各县(市、区)对城区主、次干路信号灯不标准、设置不规范、信号灯与路面标志标线不符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并按照相关要求提出了整改措施。平凉中心城区进一步优化了西新桥十字、兴北路与崆峒大道十字、广成路十字、新民北路十字、北门十字、解放路十字等交叉路口的红绿灯配时,使崆峒大道、东西大街等主、次干道全线道路通行率明显提升。 

  (四)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各县(市、区)以中心城区道路为重点,以“除隐患、防事故、保大庆”交通安全整治攻坚战为主线,集中开展了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打击假牌套牌假证、严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专项行动,通过加大处罚、规范秩序、强化基础,依法严厉整治等措施,使群众反映强烈、易致乱致堵致祸的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实现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交通参与者文明意识明显提升的“四个明显”工作目标,有效净化了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今年以来,全市城区道路共查处饮酒驾驶569起,醉酒驾驶215起,刑事追责215人,暂扣驾驶证528本,吊销驾驶证207本,纠正查处机动车违法21万余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3.5万余起,警示教育交通参与者8952人次。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在改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标识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与代表的建议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推进交通安全设施和标识正规化工作还存在不平衡的问题,部分县(市、区)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不大,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摸底开展得不够细致,部分道路安全设施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二是普遍存在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意识弱、管理技术力量薄弱、管理粗放等问题。三是由于交通设施管理人员对相关标准规范掌握不够,造成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存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四是部分县(市、区)城区路网构成不合理,城区“断头路”现象依然存在,老城区道路较窄,路口较多、路口间距短,造成交通安全设施和标识不连续问题依然突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这次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为契机,对标对表人大代表建议内容,积极加强沟通协调,广泛听取交通参与者建议意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措施,进一步拓宽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渠道,积极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努力为平凉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凉市公安局  5960580 

  平凉市公安局 

  2019年9月17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