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 责任编辑:段勇大汉现场运维
  • 来源:市公安局
  • 时间:2019-10-28 11:07

   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张忠义、安小梅、刘旭宏、王立孝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平凉市交通标志进行整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组织。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3月19日晚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后,交警支队及时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印发《2019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从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高度出发,将推进措施、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民警。同时,结合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要求,交警支队决定自4月1日起至年底,在全市公安交管系统开展规范查处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排查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和高速公路各大队高标准、严要求,着力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扎实规范查处超速违法行为工作,结合辖区实际,研究细化了工作方案,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定责任,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检查考核到位,坚决彻底整改突出问题。 

  二、全面排查,主动听取意见。依法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事关有效查处超速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事关群众出行安全,事关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交通警察的执法形象,是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重要措施,对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和高速公路各大队对照排查重点,结合数据分析,逐一排查辖区限速标志、测速取证设备和测速路段。通过组织专家论证、与相关单位座谈、网上征集意见等方式征求各方面意见,主动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专家学者、运输企业、社团组织意见,争取支持认可。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监督,以县(市、区)为单位在互联网站、双微平台开通专栏,集中受理一批群众咨询、投诉、建议,及时进行整理反馈,不断改进工作,将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列了出账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 

  三、沟通协调,建立会商机制。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和高速公路各大队进一步健全完善市际、县际道路测速管理工作会商机制,加强与相邻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对共同管辖的道路,在调整限速标志和测速设备之前相互交换意见,达成共识,确保工作协调同步和规范统一。进一步加强同交通运输、公路、高速公路管理和经营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突出问题,防止限速值和交通设施不统一、不协调问题。协商由交通运输、公路、高速公路管理和经营部门根据公路设计时速设置限速标志,公安交管部门原则上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提出设置减速设施的建议,及时抄告交通运输、公路等主管部门整改;对群众投诉多且限速值明显不合理,但与相关部门限速意见不统一,短期内无法调整限速值的,公安交管部门对限速值进行适当提高。 

  四、加强督导,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和高速公路各大队对照工作账单,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完成后逐一组织验收。交警支队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整改不到位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同时,确定了定期排查分析通报机制,对限速标志设置、限速值设定、测速取证设备选用和设置维护、违法记录审核录入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排查、梳理,及时整改,对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异常数据、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群众信访举报等定期分析,研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事件。 

  五、紧盯目标,强力推进落实。各县(市、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民生民意,按照安全、合规、合理原则,集中排查了一批不安全、不规范、不合理的限速标志、测速取证设备,建立了科学评估、合理设置、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规范取证、审核、处罚流程,依法规范查处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因查处超速违法行为的信访、投诉明显下降,因严重超速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严格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十个严禁》要求,全面落实公安交通管理“柔性执法”工作举措,对外地车辆因不熟悉路况发生轻微超速、违停等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未影响通行的,只纠正、不处罚,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凉市公安局  5960580 

  平凉市公安局 

  2019年7月11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19-10-28 11:07

   对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张忠义、安小梅、刘旭宏、王立孝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平凉市交通标志进行整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组织。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3月19日晚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后,交警支队及时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印发《2019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从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高度出发,将推进措施、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民警。同时,结合公安部、省公安厅相关要求,交警支队决定自4月1日起至年底,在全市公安交管系统开展规范查处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排查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和高速公路各大队高标准、严要求,着力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扎实规范查处超速违法行为工作,结合辖区实际,研究细化了工作方案,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定责任,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检查考核到位,坚决彻底整改突出问题。 

  二、全面排查,主动听取意见。依法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事关有效查处超速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事关群众出行安全,事关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交通警察的执法形象,是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重要措施,对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和高速公路各大队对照排查重点,结合数据分析,逐一排查辖区限速标志、测速取证设备和测速路段。通过组织专家论证、与相关单位座谈、网上征集意见等方式征求各方面意见,主动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专家学者、运输企业、社团组织意见,争取支持认可。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监督,以县(市、区)为单位在互联网站、双微平台开通专栏,集中受理一批群众咨询、投诉、建议,及时进行整理反馈,不断改进工作,将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列了出账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 

  三、沟通协调,建立会商机制。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和高速公路各大队进一步健全完善市际、县际道路测速管理工作会商机制,加强与相邻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对共同管辖的道路,在调整限速标志和测速设备之前相互交换意见,达成共识,确保工作协调同步和规范统一。进一步加强同交通运输、公路、高速公路管理和经营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突出问题,防止限速值和交通设施不统一、不协调问题。协商由交通运输、公路、高速公路管理和经营部门根据公路设计时速设置限速标志,公安交管部门原则上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提出设置减速设施的建议,及时抄告交通运输、公路等主管部门整改;对群众投诉多且限速值明显不合理,但与相关部门限速意见不统一,短期内无法调整限速值的,公安交管部门对限速值进行适当提高。 

  四、加强督导,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和高速公路各大队对照工作账单,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完成后逐一组织验收。交警支队对各地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整改不到位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同时,确定了定期排查分析通报机制,对限速标志设置、限速值设定、测速取证设备选用和设置维护、违法记录审核录入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排查、梳理,及时整改,对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异常数据、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群众信访举报等定期分析,研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事件。 

  五、紧盯目标,强力推进落实。各县(市、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民生民意,按照安全、合规、合理原则,集中排查了一批不安全、不规范、不合理的限速标志、测速取证设备,建立了科学评估、合理设置、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规范取证、审核、处罚流程,依法规范查处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因查处超速违法行为的信访、投诉明显下降,因严重超速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严格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十个严禁》要求,全面落实公安交通管理“柔性执法”工作举措,对外地车辆因不熟悉路况发生轻微超速、违停等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未影响通行的,只纠正、不处罚,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联系单位及电话:平凉市公安局  5960580 

  平凉市公安局 

  2019年7月11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