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公安局关于举行《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 责任编辑:景伟华
- 来源:平凉市公安局
- 时间:2022-05-24 17:55
2022年4月27日,平凉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为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决定举行《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相关罚则条款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2022年6月8日在平凉市公安局六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机构及听证事项
(一)听证机构:平凉市公安局。
(二)听证事项:《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相关罚则条款行政处罚设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听证陈述人名额、条件、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陈述人10人,凡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报名(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的附上单位推荐或者同意的证明材料)。市公安局将依据申请人行业特点、专业知识和报名顺序等,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听证陈述人。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公安局邀请产生。听证陈述人经确定后另行通知。
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2022年5月27日前,将填写的“听证会陈述人报名表”传真、邮寄或者直接送达平凉市公安局。
邮寄地址:平凉市崆峒区柳湖西路261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收
邮 编:744000;
电子邮件:818223656@qq.com;
联 系 人:窦明明 电 话:0933-5960336(传真)
四、其他要求
1.听证陈述人应当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听证陈述人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
2.《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文本及听证会陈述人报名表请在平凉市公安局网站 http://gaj.pingliang.gov.cn/公告通知专栏中下载。
平凉市公安局
2022年5月23日
平凉市公安局关于举行《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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